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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DX0019/2023-15346

    发文机关: 东乡区司法局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3-01-11

    文件有效性:

抚州市东乡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 01- 11 16: 11 来源:东乡区司法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规定,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明确总体工作目标,细化每年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全区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全面推进各项政务工作公开,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平台,依据信息公开的要求,对局机关的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的安排和进展情况等有关政务信息,做到及时进行发布。及时公开2022年度财政预算、各专项经费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同意公开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0个,行政处罚处理决定0个。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做好信息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科技系统信息动态联络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落实信息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网站建设集约化工作,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政府部门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内控信息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文拟制过程中,对公开与保密进行同步审查,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工作脱节。实行主办股室、办公室、局领导三道公开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66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政策解读效率不高、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和不足。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局将按照“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的总体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梳理涉及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深化完善不足。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找出差距与不足,借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三)提高服务能力。拓展信息公开功能,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抚州市东乡区司法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