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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DX0022/2023-17918

    发文机关: 东乡区科技局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3-06-27

    文件有效性:

抚州市东乡区科技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 06- 27 17: 14 来源:东乡区科技局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我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48条。公开类别包括概况信息、法规公文、工作动态等内容。我局的公开形成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的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方面,具体表现在: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仍较为单一、更新仍不够及时;公开栏内容不够规范;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检查工作还不够有力,存在被动、滞后等问题,。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标准,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制定严格、操作性强的监督保障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推进工作。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公开率、公开内容的合格率、公开形式的规范化等方面的制度。并健全监督保障措施和公开的效果等方面考核办法,从制度上保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进一步持之以恒,确保实效。不断探索、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法,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为建设阳光、法治、高效、责任政府而贡献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