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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DX0007/2025-00151

    发文机关: 东乡区财政局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5-01-13

    文件有效性:

东乡区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 01- 13 10: 16 来源:东乡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登录“东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jxfzdx.gov.cn/col/col9348/index.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乡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集“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深化作风整顿,大抓工作落实,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积极提升财政效能,加快推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全区财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深化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东乡区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在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栏目进行公示。

(二)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针对当前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随意性大、预决算公开要求严等情况,2024年,我局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要求预算单位运用本单位的账号自行公布本单位的预决算,全面公开本部门2023年部门决算、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进一步推进财政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以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推进财政业务公开透明。区财政局作为承担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的部门之一,主要承担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性基金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专项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政府债务、直达资金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比上级和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方式还不够规范等。改进情况: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础;三是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推送关于东乡财政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经验亮点成效,宣传东乡财政,助力财政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东乡区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抚州市东乡区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