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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DX0019/2025-00077

    发文机关: 东乡区司法局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5-01-07

    文件有效性:

东乡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 01- 07 10: 26 来源:东乡区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2024年东乡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对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统计分析,形成了《抚州市东乡区司法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fzsdxqsfj@163.com; 电话:0794-4232429)。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东乡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为提升司法行政效能与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扎实推进,切实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区司法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等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在信息发布前,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信息提供股室进行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三审,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规范、合法、安全。对涉及重大敏感事项的信息,需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再予以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使用区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运行正常。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并根据群众评议意见对栏目内容进行优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个别栏目有时更新不够及时;部分政策解读表述较为难懂,普通公众理解和实际运用有困难,信息公开实际效果有折扣,政策解读的多样性、丰富性仍需提升。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升:一是增强政策解读的直观性和可读性。注重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程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提升干部队伍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抚州市东乡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