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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DX0004/2025-00094

    发文机关: 东乡区民政局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5-01-08

    文件有效性:

抚州市东乡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 01- 08 14: 32 来源:东乡区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特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和区网信办的精心指导下,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规范、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管,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对区民政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民政,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为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实施,区民政局明确分工,由党组成员徐阿玲副局长分管、并配备1名专职信息员,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发布各种“应公开必公开”的信息。各股室按职责分工,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对照工作任务、公开方式、完成时限和发布程序等内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主动公开全面深化。及时发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各类民政信息170多条,涵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多方面内容,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民政局未收到政府公开信息申请。

3.监督保障。自觉接受监督,就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与民政业务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民政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回应关切积极主动。

4.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内容发布严格实行先审后发,对政府信息平台按要求定时更新,及时向公众发布民政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载体,目前民政政务网站运行正常,基本满足了日常民政工作需求。

6.我局没有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相关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充实,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处理中,有个人隐私信息上传身份证之类),发布不规范;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过信息处理费,无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项目。

 

抚州市东乡区民政局      

2025年1月8日